| 广告语说得天花乱坠,让你放心购物,产品有任何问题,只要一通电话,亲切的客服人员将为你服务,满足你售后服务的需求……相信不少人在看电视购物节目的时候,都会被这样的广告打动。消费者唐先生正是看了这样的广告,订购了一款499元的手机,没想到收到的却是一块手表。 唐先生说,他通过电话购物订购一款皇冠499元的手机,加大礼包(99元),共598元(代收货款)。当货物寄到时,他打开一看,却发现不是手机,而是一块手表,便拒绝付钱。可是邮政快递公司称包裹已开封,一定要付清款项598元。唐先生也没有办法,只好先付款了。 第二天,唐先生赶到淳安工商分局投诉,要求对方将手表退掉,货款全部予以退还。 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唐先生当初向上海东方电视购物中心订购的的确是一款皇冠手机,收到的却是手表。经过协调,最终邮政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应了唐先生的退款要求。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商家利用消费者只能通过电视广告了解商品功能的局限性,在宣传上过分夸张;而一些不良商家更是钻了异地消费的空子,用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吃亏上当后又无处追究。 因此,市民在电视购物广告的疲劳轰炸下,千万不要轻易跌入陷阱。万一萌生购买的想法,不妨先冷静下来想一想。其实,有时候只要客观地质疑一下,一些明显的漏洞很容易被发现。此外,购买前要对商家的资质有足够了解,一些本地能买到的或者贵重商品尽量不要选择电视购物。要是真的购买了电视上的产品,也要注意保存相关单据、商品包装、包裹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