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长沙人爱花钱,敢花钱,那么长沙人究竟有多能花钱?根据长沙市统计局日前发布的《中部省会城市消费品市场比较分析》,2009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4.9亿元,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位列第二。对比其他几个城市,长沙的总体消费规模是武汉的70.5%,郑州的106.3%,是太原、合肥、南昌的两倍以上。
长沙消费占全省比重为31.0%
长沙位于中部地区的经济腹地,近年来经济总量稳步上升,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44.8亿元,首次超过郑州位居中部第二位。
该统计分析,对中部省会城市消费品市场规模进行了比较。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较看,2009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4.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长沙的总体消费规模是武汉的70.5%,郑州的106.3%,是其他三个城市的两倍以上。
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的比重看,2009年长沙消费占全省的比重为31.0%,武汉为36.5%,郑州为21.3%,太原、合肥、南昌分别为25.7%、19.9%、25.5%。从一个侧面看出长沙在全省的聚集作用稍逊于武汉。
电视购物3年年均增速达130.4%
该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绝对值和增速均居中部省会城市首位。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消费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09年长沙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056元,居全国省会城市第6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长沙经济的发展程度。
近年来电视购物发展迅速,2009年长沙电视购物东方cj零售额达16.6亿元,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1.1%;从增速看,2007-2009年,长沙电视购物3年年均增速达到130.4%,远远高于其他传统零售业态发展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