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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关于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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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关于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总结报告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宁波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服务”、“新消费运动”为主题的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10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宁波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四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根据市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大榭消保委专门成立了纪念“3.15”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对这次活动进行了精心筹划。镇海区消保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务委员会讨论研究“3.15”活动事项。象山县委宣传部专门召开“3.15”新闻媒体协调会,听取县消保委关于“3.15”活动安排的汇报,提出3.15期间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等。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协会、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江东区把“3.15”活动列入区政府3月份的主要工作内容,北仑区人大副主任徐亚法出席区消保委五届三次全委会,鄞州区副区长王洪平、镇海区副区长柴鹏飞等亲临3.15活动现场并致辞;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召开五届四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了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4日召开了五届四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回顾总结了2009年度消保委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0年消保委工作;发布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目的、重要意义及围绕年主题要开展的活动进行了说明,公布了2009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上还对2008--2009年度消保委工作先进单位、宁波市第九届消信单位进行了表彰、授牌。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举行了常务委员会、全委会、座谈会、论坛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

  (二)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中山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商品真假鉴别、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7个单位26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市工商局局长、市消保委主任、副主任等多位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浙江电视台“生活零距离”栏目组、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等在现场设摊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北仑区消保委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开展食品检测、烟草真假识别、人民币真假辨识、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象山县消保委联合县普法办在3.15活动现场开展年主题知识竞赛,宣传消法、食品安法及科学消费理念等,共出350个题目,吸引500多名消费者参与。象山丹城消保委分会在3.15期间组织落实城区横幅350多条,努力营造维权浓厚氛围。镇海区消保委在招宝山街道设立分会场,联合区公管所、机动车维修配件行业协会组织辖区13家汽修企业开展现场免费咨询维修服务,倡导“安全驾车,绿色出行”行车理念。余姚江南、江北、梁弄三分会联合组织志愿者到革命老区鹿亭乡等开展便民服务,现场设立投诉与咨询、手机家用电器维修、理发、配钥匙等服务摊点,服务群众80余次,修理电视机8台、高压锅6个、电水壶1只、煤气灶5台、电饭煲8个、吸尘器2台、手机15只,免费为群众理发7次。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8个,参加工作人员213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745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447件,发放宣传资料14.8万份,其中市本级2.52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060人次,受理投诉145起。

  (三)开展“茶为国饮,健康消费”放心示范茶楼评选活动。为深入开展“新消费运动”,倡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日期,我市共评选出5家示范茶楼。同时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多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1起,发布消费警示(提示)75条。镇海区消保委组织工商、卫生、药监等单位对过去一年中缴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较好地警示和震慑了一些违法获利企业。江动区消保委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企业消费评议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邀请辖区15家知名餐饮企业,集中揭示存在的十大投诉热点和行业潜规则,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慈溪市消保委与华润万家慈客隆超市开展“无忧商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体验超市果蔬基地、食品加工车间。象山定塘分会邀请定塘镇、新桥镇、晓塘乡二镇一乡人大主席、农办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对当地43家农资经营户从进销台账、商品分类、农资质量三方面进行消费体验,进一步促使改善当地农资消费环境。海曙区人民法院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装修纠纷案,判决北京某装修公司宁波分部败诉,责成其为消费者王某修复飘窗裂缝,承诺保修,并且装修款打9.6折。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后投诉较多且维权困难的情况,进行了消费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了3.15特别警示——银行理财服务存在三大“漏洞”,对金融服务单位是一次警告,对购买理财产品消费者也是一次很好提示。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

  “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媒体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一是会同现代金报在万达广场设摊举行市民接待日活动;二是与宁波晚报合作在晚报A12版开辟版面作网络、电视购物的问卷调查,事后写成调查报告《网络和电视购物的满意度不足五成》在媒体上发布及向有关单位发送;三是积极协助浙江电视台“生活零距离”栏目组在宁波的采访工作,为其提供房产群体投诉典型案件;四是去宁波网做1小时的访谈节目,与网上消费者互动,解答大家关心的公用服务、食品、汽车、房产、装修、医疗等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去宁波电视台一套《第一关注》做系列访谈节目,内容涉及保健品、汽车、消费卡、旅游,共四期每期长达15分钟;六是3.15期间先后接受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电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报。钱江晚报、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等设立消保委3.15维权活动多个专版,刊登消费维权信息、案件、调查等30多篇次。

  各县(市)区消保委也积极的联系沟通当地媒体,用足用好媒体资源。象山县消保委在电视台、电台、网站、象山报、象山手机报五个新闻媒体开展立体式宣传,走进直播现场、走上网上会客厅,展示“3.15”节目魅力,提升“3.15”影响。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日报社制作了“3.15消费警示连续报道”、“3.15直击消费维权现场”等系列专题节目,结合往年处理的汽车、中介、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慈溪、东钱湖消保委分别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法》、产品质量“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余姚市消保委与10个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14块大型喷绘广告牌,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这样的宣传实在”。江北区消保委在当地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口号近一个星期。北仑区消保委在《北仑新区时刊》设立3.15特刊两期,发布2009年消费维权重大典型案例和维权工作亮点。江东区消保委3.15期间加强宣传报道在市级媒体上刊发稿件12篇等。

  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9期,开设报刊专栏12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89篇,其中市级30余篇,发布消费警示75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诚信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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